关于印发《潘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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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潘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的通知

    潘政〔2023〕92号

     

    各部门、各村(社区)、各镇直相关单位:

    《潘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潘村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潘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潘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明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专项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应急分队和村级应急分队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点林区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总 指 挥:王安徽 
        副总指挥:李  兵 
             王保国 
        成    员:衡  睿 
                  李军恒 
                  李进云 
                  李  涛  
                  丁  云  
                  钱善希  
                  吴  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1、防火期落实人员负责24小时值班、看守电话、开通手机,确保通信联络畅通;2、及时了解、掌握火情动态,并做好记录;3、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上报火情信息、传达上级指令;5、协助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防指部反馈火情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纪检委:负责督查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火灾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镇派出所:负责及时组织民警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等工作,负责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的侦破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为的处罚。
    镇农业、农机站:负责及时提供森林火灾现场周围的农牧业生产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采取应急监控保护等措施。
        镇武装部:负责以民兵应急分队为主的森林灭火队伍的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后,协调辖区民兵和组织镇级机关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火场,指挥扑救。
        镇财政所:负责森林防火设施、扑救物资和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经费、业务经费等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监督防火设施等资金的使用情况。
        宣教委:负责做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中小学生在放假期间应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保障火灾事发地电力设施完好,及时报告森林火灾危及重要电力设施的有关情况,协助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卫生院:做好火灾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火灾现场医疗救治。
        镇民政所:负责森林火灾造成的灾民安置救济,负责相关资金的筹备、落实、监督等。
        镇应急办:监督指导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督促整改森林火灾隐患,监督、协助、参与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行政村:通过广播对广大群众进行森林防火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播发森林火险和扑救方面的信息;对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进行宣传,对森林火灾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报道。
    镇资源和规划所:组织协调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森林火灾的扑救;联系派出所提前介入,加强森林火灾的侦破,维护火场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参加扑火指挥的准备工作。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及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公布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警电话(8051023),要在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的责任区的监管和巡逻作用,各村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发生森林火情后,按照报扑同步的要求,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镇森防指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并积极组织扑救,同时把火情信息报告市森防指办公室。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有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全权负责火场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乡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员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的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引发火灾嫌疑人员的调查、审理、拘留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二)火灾扑救程序
        一般火警发生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及时组织本村群众扑火队伍开展扑救,同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由镇级政府组织扑火力量展开救援。
    预判为非本级力量能够处理的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森林火灾情况,首先联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119)及附近林场专业队伍(石汜建(紫阳林场厂长 联系电话:13955089115)支援,同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火灾应急救援,并向市级森防指办公室报告。
        (三)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三无(无火、无烟、无气)”标准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四)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人员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六)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及村防火委员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断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镇派出所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市公安部门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镇森防指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防指。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潘村镇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以上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二)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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